您现在的位置:报告公示 >
报告公示
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0-08-07

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地理位置 盐山县工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康道胜:15373171506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王伟丽2020年4月14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康道胜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2020年5月11-13日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2020年5月11-16日
项目简介 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8日,该公司主要生产枣提取液和枣粉,其中提取液包括浓缩枣汁和枣环磷酸腺苷提取液两种产品,现年产枣汁1000吨,枣环磷酸腺苷提取液500吨;枣粉200吨。
本次评价为该公司首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工艺流程、建构筑物、设备及防护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各工序生产状况良好。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完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种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提取车间 上枣工 噪声 78.5dB(A)
煮制工 噪声 63.4dB(A)
浓缩工 噪声 73.6dB(A)
杀菌工 噪声 79.6dB(A)
包装工 噪声 81.4dB(A)
提取工 噪声 75.0dB(A)
离心工 噪声 78.3dB(A)
干燥工 噪声 72.5dB(A)
浓缩工 噪声 68.8dB(A)
杀菌贴标工 噪声 70.9dB(A)
包装工 噪声 70.3dB(A)
粉剂车间 上枣工 噪声 89.2dB(A)
破碎工 其他粉尘 1.69mg/m3
噪声 90.0dB(A)
烘干工 噪声 75.4dB(A)
粉碎工 其他粉尘、 1.44mg/m3
噪声 84.0dB(A)
包装工 噪声 78.2dB(A)
污水处理工 硫化氢 <0.53mg/m3
噪声 84.9dB(A)
化验员 甲醛 <0.067mg/m3
锅炉工 二氧化碳 361mg/m3
噪声 75.6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化学因素(乙醇)、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规定,该公司枣汁和枣环磷酸腺苷提取液的生产属于C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2饮料制造→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枣粉的生产属于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9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饮料制造、其他农副食品加工行业均未列入分类目录中。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乙醇、噪声、高温。根据msds可知,乙醇对人体危害较小;该公司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比较高,生产过程中主要通过按钮操作对工艺参数进行显示、控制;物料采用管道密闭输送;产生粉尘的作业设置了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综合分析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行业。
综上所述,沧州恩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3)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各级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技能。
4)由于受目前设备条件限制,噪声强度普遍偏高,噪声难以从根源上治理,应加强个体防护,要监督噪声作业岗位工人正确配备适合本岗位的耳塞,以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应重点做好噪声、有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尤其是应加强生产区密闭装置、除尘器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作业,保证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能正常运行,对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防护效果。
6)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包括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噪耳塞的佩戴情况),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对警示标识、告知卡、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7)公司应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进行巡检,做到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容器、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应避免因设备损坏、老化导致的泄漏现象,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处理。
8)建议企业及时在粉碎间和包装间增加照度。
9)夏季高温季节应合理安排劳动时间,操作人员持续工作50min后需脱离热源休息10min,并提供清凉饮料等,以免发生中暑。
10)因本次检测未在高温季节,未对高温进行检测,建议企业在高温季节及时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劳动者。
11)请公司将复查的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并将检查结果一并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及时为职工进行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并存档。
12)今后该公司如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COPYRIGHT © 2012-2018 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远策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