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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河北允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1-01-04

河北允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允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河北允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地理位置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东区 联系人及电话 田野 15227709323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景瑞芳
2020年10月1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田野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张志伟、吴宝峰
2020年11月12日-14日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7日
项目简介 河北允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2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东区,法定代表人及鸿飞,注册资本贰仟万万元整,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经营范围:氨基乙腈盐酸盐、对叔丁基苯甲腈及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氯化铵、邻氯苯甲酸甲酯、邻氨基苯甲酸铜、氯化钠,生产、销售及化工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工产品);15%氨水、90%甲醇溶液、甲醇甲缩醛溶液(60%甲醇、30%甲缩醛),生产、销售;对苯基苯甲腈产品的技术研发;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
该公司自2017年12月委托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来,除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项目(含污水处理站、甲醇罐区内一个甲醇储罐改为甲苯储罐)正在进行技改(正在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外,氨基乙腈盐酸盐装置、对叔丁基苯甲腈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防护设施等方面未发生变化,生产运行情况良好。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制度已经建立、完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种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成盐工 其他粉尘 0.22mg/m3
甲醇 0.8mg/m3
氯化氢 0.55mg/m3
噪声 59.3dB(A)
离心工 甲醇 0.2mg/m3
氯化氢 0.21mg/m3
噪声 64.3dB(A)
甲醇回收工 甲醇 0.2mg/m3
氯化氢 0.15mg/m3
噪声 65.1dB(A)
氨化工 其他粉尘 0.05mg/m3
<0.13mg/m3
噪声 69.6dB(A)
水洗蒸馏工 <0.13mg/m3
噪声 73.8dB(A)
锅炉工 噪声 70.4dB(A)
电工 工频电场 3V/mmg/m3
维修工 锰及其化合物 <0.006mg/m3
二氧化氮 0.0040mg/m3
一氧化碳 0.2mg/m3
臭氧 <0.01mg/m3
电焊烟尘 0.11mg/m3
紫外辐射 0.11μW/cm²;0.05μW/cm²
噪声 84.3dB(A)
化验员 甲醇 0.5mg/m3
氢氧化钠 0.141mg/m3
叉车司机 其他粉尘 0.94mg/m3
噪声 76.2dB(A)
库管员 其他粉尘 0.30mg/m3
噪声 65.9dB(A)
罐区巡检工 <0.13mg/m3
氯化氢 0.12mg/m3
甲醇 <1.3mg/m3
噪声 65.8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该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件规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下发的《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文件规定,《目录》分类为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若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有明显区别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参照该文的第一、二条的规定综合分析,相应降低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类别。该公司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没有区别,所以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综上所述: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应重点做好粉尘、化学毒物、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保证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
3)企业应按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4)公司应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进行巡检,做到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容器、管道与阀件等接口处无泄漏,应避免因设备损坏、老化导致的泄漏现象,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处理。
5)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各级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技能。
6)对厂区的设备或贮槽进行检维修作业或抢修作业时,应先将设备内残余有毒物质置换后,设备或储罐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要求进行操作。如:事先通风、探测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为工人配备好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救护用品;应有两人以上在场,设置专人看护,设置警示标识等。
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指导并督促工人正确佩戴。对警示标识、告知卡、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8)应重视甲缩醛、柴油等目前没有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有毒物质,加强管理,从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预防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9)今后企业如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依照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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