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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
18-03-28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 报告编号 SH-2017-011K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刘丽 建设单位联系人  
报告编制人 刘丽、黄贺、焦丁琦
评价组成员 刘丽、黄贺、焦丁琦
现场调查人员 刘丽、黄贺 时间  
采样人员 吴宝峰、史东响 时间 2017年7月6日-8日
检测人员 王莹、赵奥雷 时间 2017年7月6日-11日
项目简介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成立于2014年9月,属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煤制天然气(SNG)、液化天然气(LNG)、液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全昌,注册资产贰亿元整。
该公司毗邻渤海新区最大的焦炭生产基地-沧州中铁装备材料有限公司焦化厂,具有得天独厚的焦炉煤气气源优势,为此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50000万元新建了天然气项目生产线。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原料气净化及压缩装置区、120000Nm3/h焦炉气制LNG装置区、富氢尾气制液氨装置区、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化验室、变配电装置、机修车间、综合楼等。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萘、氨、苯、氯化氢、氨、噪声、工频电场、高温。依据检测数据可知,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除压缩外操工、合成罐区外操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余工种接触的噪声、工频电场、高温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该公司天然气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下发的《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文件规定,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运用职业卫生的理论和方法,对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及效果、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在正确使用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建议:
1)该公司应在日常运行中加强防毒、防噪等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2)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项目的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4)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6)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经常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准确、可靠性,确保灵敏、可靠、完好。
7)在进入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高毒危险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并有同伴监护和现场救援设备。
8)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对生产车间造成污染。
10)对生产区内的设备进行检维修作业或抢修作业时,应先将设备内残余有毒物质置换后,设备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11)应重视二甲基二硫、甲烷、焦油等目前没有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有毒物质,加强管理,从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参照相关MSDS)预防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12)厂家员工在进行更换吸附剂、脱苯剂、脱氨剂、脱硫剂、催化剂等等物料时,应注意佩戴好防尘口罩、防毒口罩、工作服、防护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专家评审意见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在该公司会议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卫生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并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专家组建议: 
  1、完善工程概况内容介绍;补充项目依托情况的调查分析评价内容;
2、细化试生产有关情况,完善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调查;
3、补充完善工艺过程中压力、温度等工艺参数调查分析内容;补充细化工艺过程各危害因素产生的的具体部位和条件调查分析内容;补充工艺工程中脱出的硫化氢、苯等有害物质的去向调查分析内容;补充完善氨合成过程危害因素调查分析评价内容;
4、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补充监测时的生产工况说明;
5、细化防护设施一览表,明确防护设施的安装场所、种类、数量、型号。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一览表和中文警示说明;
6、补充完善建筑卫生学调查分析评价内容;完善公辅设施和辅助用室调查评价内容;
7、补充完善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专家组组长:王延辉
    专家组成员:王志瑞、石传松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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