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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8-01-16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迁西40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迁西40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南观村 联系人及电话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王会杰、黄贺
2017.11.7
用人单位(类比企业)陪同人  
项目简介 唐山市迁西县太阳总辐射量为5207.8MJ/m2(1446.61kWh/m2),属于太阳能Ⅱ类资源区,“很丰富带”,适合光伏电站的建设。因此,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迁西县成立子公司—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拟投资37734.74万元,建设一套装机规模为40WMp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工频电场、噪声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3条规定,综合判定该项目属于一般职业病危害项目。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工频电场、噪声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通过认真审阅《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迁西40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和听取建设单位、评价机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详细论证,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评审结论
1.本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
2.《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较规范,基本符合编制导则和编制要求的规定。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较全面,对该项目的作业场所、原辅材料、工艺流程描述的较完整准确,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较合理、可行,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的作用。
4.《预评价报告》的编写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原则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评价机构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依据。
二、专家组建议
1.完善概述中相关内容。
2.完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和建议。
3.按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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