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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09-20

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醇制烃基燃料项目(一期)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醇制烃基燃料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化工园区内 联系人及电话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刘丽
2017年6月14日
用人单位(类比企业)陪同人 -
项目简介 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峰峰矿区大峪镇南大峪西南部。
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4229万元,在邯郸市峰峰矿区大峪镇南大峪村西南部建设“甲醇制烃基燃料项目”。
拟建项目总投资14229万元,其中一期拟投资10000万元。拟建项目(一期)建成后生产规模烃基燃料80400t/a、重芳烃4600t/a、液化气1800t/a。该项目已在峰峰矿区发展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峰发改备字[2013]12号)。本次评价经与企业协商仅评价一期项目,不包括二期项目。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甲醇、二甲醚、汽油、丙烷、丁烷、丁烯、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碳、高温、噪声。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拟建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文件规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行业,结合该公司采用的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防毒、噪声、高温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简介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应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因此,该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预见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玺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醇制烃基燃料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补充建议,结论符合要求。专家组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评价范围,明确设备设施的依托内容;
2、完善周边关系图,补充防护距离分析;
3、核实原辅料物料平衡,补充部分辅料成分及危害分析;
4、细化评价单元划分,补充结合生产工艺(含长周期检维修作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5、补充完善风险分析中物理性因素的风险分析;
6、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7、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
8、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一并修改。
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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