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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祥制药有限公司现代化原料药项目(一期)
17-12-11

河北广祥制药有限公司现代化原料药项目(一期)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石家庄四药集团
报告名称 河北广祥制药有限公司现代化原料药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刘丽、崔倩
2017年6月18日
用人单位(类比企业)陪同人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四药集团。石家庄四药集团始建于1948年,历经六十余载的历史变迁,现已发展成为大型综合制药企业。目前,公司注册资金4亿元,拥有员工近35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以上,资产达38亿元,拥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颗粒剂、口服液、冲洗剂等产品,具备生产多剂型200余规格品种的生产能力。
为积极响应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石家庄四药集团依托自身雄厚经济实力和科研能力,拟投资150744.17万元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建设河北广祥制药有限公司现代化原料药项目。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氰乙酸、醋酐、乙酸、二甲氰乙酰脲、氢氧化钠、硫酸、硫酸钠、二甲4AU、二甲NAU、二甲DAU、甲酸、二甲FAU、茶碱钠盐、硫酸二甲酯、甲基硫酸钠、咖啡因、臭氧、氯仿、茶碱、乙二胺、甲硝唑、环氧乙烷、甲酸钠、吡啶、苯甲酰氯、二氯甲烷、乙醇、甲醇、乙酰乙酸甲酯、氨、醋酸氨、N-甲基乙醇胺、环氧氯丙烷、氯氨丙醇、占替诺、盐酸、雷尼镍、乙二醇、过氧化氢、硫化氢、二氟氯甲烷、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高温、噪声、紫外线、工频电场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3条规定,综合判定该项目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有毒物质、粉尘、噪声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广祥制药有限公司现代化原料药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补充建议,结论符合要求。专家组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补充评价范围、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一览表,补充综合楼、控制室、三废的内容;
2、完善原辅料一览表,补充产品情况,明确储存情况;
3、完善生产工艺流程,细化从原料装卸、运送、投料、出料、干燥、包装、设备清洗消毒等作业方式和分析;
4、补充溶剂回收、废气、废物等收集、净化处理工艺方法、危害因素分析和相关的防护措施;
5、完善建筑卫生学,补充洁净厂房、质检中心等个作业场所通风要求;
6、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细化防尘防毒防噪措施;补充质检化验防毒措施,细化有毒气体报警设置要求;
7、完善类比调查和预期接触水平分析;
8、完善辅助用室分析和拟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措施;
9、完善附件附图;
10、补充完善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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