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极限值排放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 | ||
报告名称 | 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极限值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地理位置 | 石家庄红旗大街南延线临城段西侧,临城县黑城乡祁村村北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娜15100939788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刘胜、耿志强2024.9.5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娜 |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 刘胜、耿志强2024.9.5-7日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 2024/9/5-7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投资2981万元,于2023年2月16日在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临审批投备(2023)7号。 该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在现有熟料生产线上新建一套环保设施SCR脱硝系统,主要内容包括水泥窑系统降阻子工程、SCR脱硝反应器、防堵吹灰系统、进出口烟道、空压机站、安全设施、风机改造等;配套反应器框架基础、空压机房、配电室等辅助设备基础。项目实施后,氮氧化物排放达到40mg/m3以下,降低脱硝剂使用并稳定排放,率先实现同等中小规模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进一步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均符合规定。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高温、噪声等。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该项目属于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2环境治理业——7722大气污染治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其他)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行业。 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极限值排放综合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1、职业卫生管理 1)该公司应在日常运行中加强防尘、防毒、防噪、防高温、防暑防寒等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2)该公司应按规定对于新招录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定期组织岗位所有接害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3)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项目的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5)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职业病防护设施 1)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2)应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定期对各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降低设备老化速率。 3、个体防护 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4、其他 1)定期安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超标部位,及时处理。 2)该项目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3)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与告知,根据作业岗位设置齐全,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告栏等做好日常维护,保证其醒目、不污损。 4)该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该项目于2024年9月12日,由公司安全部主持召开了“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极限值排放综合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审会”,参会人员为:职业卫生评审专家、公司有关人员、河北顺和评价人员。其中职业卫生评审专家为王旭辉、孙红蕾、王翠霞,王旭辉为评审组长。其评价结论如下: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结论为: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的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 2、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价结果客观、可信;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的分析、评价准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进行了客观分析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4、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较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10、对职业健康风险预防控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控制措施要求,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补充评价依据,细化评价范围; 2、细化是生产运行情况描述分析; 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 4、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调查,日常监测制度和各种数据记录等; 5、补充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现场验收结论为: 临城中联福石水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极限值排放综合治理项目投入试生产运行至今,在考核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同时,考核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基本能满足职业卫生的要求。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齐备,测试数据较齐全,运行基本正常。职业卫生投资未作它用。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警示标识等基本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贯彻执行。按规定在各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上岗前对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措施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根据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查阅情况,专家组认为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健康条件,原则通过验收。但企业应对以下问题整改并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验收: 1、补充完善作业现场公告栏,完善氨泵房内氨告知卡的内容; 2、主控制室内无应急救援药箱; 3、完善日常监测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