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还原技改项目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名称 |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还原技改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地理位置 | 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62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伟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王雅琴 2024.8.21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金翼 |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 王壮、江鑫岩 2024.9.5-9.7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 王壮、江鑫岩 2024.9.5-9.7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总投资投资1000万元,2023年9月14日取得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该项目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SP1202347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该公司现有的101车间中间体工房内新增2台加氢还原罐、新增5台浆料罐。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评价检测项目为:化学因素:甲酸;物理因素:噪声。 甲酸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XG1-2022)的要求;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9),该项目属于C27医药制造业-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C27医药制造业-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行业。 结合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分析判定: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还原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1、职业卫生管理 1)该公司应在日常运行中加强防毒、防噪、防暑防寒等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2)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项目的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4)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加强警示标识的维护、应急物品的更新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作好记录。 2、职业病防护设施 1)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3)经常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准确、可靠性,确保灵敏、可靠、完好。 3、个体防护 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还原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 1、完善评价依据;核实试生产情况; 2、补充细化生产及辅助装置介绍;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示、应急救援设施及接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的符合性评价; 4、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完善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根据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查阅情况,专家组认为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可通过验收。 专家组根据检查情况对该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补充加氢还原作业岗位的应急药品清单(没有药品有效期); 2、按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要求,完善加氢还原作业现场公告栏及甲酸、噪音等警示标识的设置。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记录;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