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晋州市晋总加油站
17-12-18
晋州市晋总加油站
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晋州市晋总加油站 | |||||
报告名称 | 晋州市晋总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地理位置 | 晋州市大赵线49.8公里处西 | 联系人及电话 |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崔倩、刘丽 2017年9月21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 2017年10月31-11月1日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 2017年10月31-11月2日 | |||
项目简介 | 晋州市晋总加油站位于晋州市大赵线49.8公里处西,2017年该加油站委托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该加油站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未产生变动,各工序生产状况良好。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工种 | 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
加油员 | 溶剂汽油 | 3.8mg/m3 | ||||
苯 | <0.6mg/m3 | |||||
甲苯 | <1.2mg/m3 | |||||
二甲苯 | <3.3mg/m3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所在行业属于“零售业—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机动车燃料零售”,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1)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检测结果、接触限值、健康危害以及应急救援措施,同时说明检测机构名称、检测时间等信息。 (2)该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卸油区分别设置溶剂汽油告知卡。 (3)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后及时登记,平时经常检查教育,确保正确佩戴。 (4)下一阶段,建议根据本公司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实施;生产工艺、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后,要及时进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