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蔚蓝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蔚蓝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 ||
报告名称 | 河北蔚蓝之星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 ||
地理位置 | 沧州渤海新区海天雅居2号商业5号门市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福海17319187505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王壮、刘康 2023年8月8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赵福海 |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 王壮、刘康 2023年8月8日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 赵奥雷 2023年8月8、16日 |
项目简介 | 河北蔚蓝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海天雅居2号商业5号门市。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根据产品要求的原料料配比不同,生产过程中原辅料会搭配相应品种的添加剂,从而配制成不同品种的产品。年产环保脱脂剂1500吨、硅烷处理剂1000t、纳米陶瓷处理剂1000t、钝化剂250t、皮膜剂250t。 本次为河北蔚蓝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氢氧化钠、碳酸钠、噪声。本次检测均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正常运转,作业人员正常作业,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现场环境满足采样条件及仪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采样。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制度已经建立、完善。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工种 | 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配料工 | 氢氧化钠 | 0.160mg/m3 | |
碳酸钠 | 0.007mg/m3 | ||
灌装工 | 噪声 | 73.2dB(A) | |
检测结论与建议 |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碳酸钠、噪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规定,该公司产品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判定,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 |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对警示标识、告知卡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4)企业应在日常运行中加强防毒、防噪等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5)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