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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国能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208MW风力发电项目
24-07-01

国能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208MW风力发电项目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国能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国能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208MW风力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联系人及电话

张立宪15733228038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王会杰

202441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立宪

项目简介

该公司拟在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涉及西戌镇、鹿头乡、木井乡、偏城镇、井店镇、更乐镇)建设1套208MW市场化风力发电机组,共计安装40台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4.0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35kV集电线路8回及220kV送出线路1回。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化学因素:六氟化硫及分解物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拟建项目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1电力生产D4415风力发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风力发电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行业。

因此综合分析判定:国能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208MW风力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噪声、工频电场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设立的职业卫生条件,拟建项目可行。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写的《国能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208MW风力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同意通过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还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作为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1、进一步完善评价依据,明确评价范围;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其防护措施评价,核实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的分布及危害因素辨识分析;

3、细化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具体内容;

4、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个人防护用品等内容;

5、专家提出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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