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 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报告名称 | 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南阳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及电话 | 冯亚斯:13833908591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王雅琴 2024年1月29日 | 用人单位(类比企业)陪同人 | 齐海东 |
项目简介 | 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4月08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南阳经济开发区宝石北路北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增锁,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循环资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不含危废物);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于2020年1月17日在邢台市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邢批投资[2020]8号)。设计处理规模1200吨/天,规模为2×600t/d机械炉排炉+2×12MW抽凝式汽轮机+2×15MW发电机组,配套炉后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等相关的附属设施,其中:处理城乡生活垃圾840t/d,造纸工业废弃物360t/d。项目年发电量1.9028×108kWh,年供电量1.7508×108kWh,年可外供蒸汽9.6万t。 | ||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 粉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化学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镉及其化合物、铅烟、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生物因素:布鲁氏菌、伯氏疏螺旋体、炭疽芽孢杆菌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拟建项目属于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1电力生产(生物质能发电)。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规定,电力生产(生物质能发电)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拟建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没有明显区别,结合拟建项目采用的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综合分析判定: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防暑防寒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应能控制在有效范围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因此,该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预见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介绍,并进行详细论证,专家组认为《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对项目概况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详细,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其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基本符合工程要求。预评价报告对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防护对策措施。该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同意报告通过审查。 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完善评价依据,核实评价范围;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分析,细化类比项目资料; 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完善通风系统评价、职业卫生管理等评价内容; 4、完善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5、专家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