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汉唐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汉唐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报告名称 | 河北汉唐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城工业街113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温:13780295081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吴宝锋、袁立兵 2024年4月2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赵温 |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 袁立兵、张志伟 2024年4月12日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 赵奥雷、尉丽 2024年4月12-15日 |
项目简介 | 河北汉唐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城工业街113号。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催化剂的回收、研发、制造、再生、销售;催化剂相关技术产品销售;除尘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工程设计、服务与施工;烟气除尘;催化剂寿命管理在线监测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设备、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年产再生SCR催化剂20000m3。 本次为河北汉唐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氮氧化物、氨、二氧化硫、硫酸、其他粉尘、高温、噪声。本次检测均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正常运转,作业人员正常作业,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现场环境满足采样条件及仪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采样。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制度已经建立、完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工种 | 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除尘工 | 其他粉尘-总尘 | 0.59mg/m3 | |
噪声 | 78.1dB(A) | ||
清洗工 | 硫酸 | 0.12mg/m3 | |
噪声 | 78.0dB(A) | ||
装炉工 | 氨 | 0.15mg/m3 | |
高温 | 26.9℃ | ||
化验员 | 氮氧化物 | 0.0152mg/m3 | |
氨 | <0.13mg/m3 | ||
二氧化硫 | <0.6mg/m3 | ||
其他粉尘-总尘 | 0.05mg/m3 | ||
检测结论与建议 |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氮氧化物、氨、二氧化硫、硫酸、其他粉尘、高温、噪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GBT4754-2017)规定,该公司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 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判定,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 |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对警示标识、告知卡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