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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磷酸锌、720吨三聚磷酸铝、720吨缩合磷酸铝搬迁项目
21-03-09

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磷酸锌、720吨三聚磷酸铝、720吨缩合磷酸铝搬迁项目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磷酸锌、720吨三聚磷酸铝、720吨缩合磷酸铝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新乐市经济开发区长安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立强15227155111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景瑞芳
2020年11月24日
用人单位(类比企业)陪同人 刘立强
项目简介 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原有厂区位于新乐市东阳村村北木刀沟河堤上,当时村委会把河堤约20亩地租赁给该公司用于生产磷酸锌、缩合磷酸铝和三聚磷酸铝产品。原厂区生产规模为年产磷酸锌1200t/a、三聚磷酸铝720t/a、缩合磷酸铝720t/a。因原厂区位于木刀沟河堤上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根据要求将企业搬出河道管理范围内。搬迁后厂区位于新乐市经济开发区长安路8号,搬迁后产能未发生变化。因此,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产1200吨磷酸锌、720吨三聚磷酸铝、720吨缩合磷酸铝搬迁项目。
拟建项目已于2020年1月10号在新乐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并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新乐行审投资备字[2020]2号)。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磷酸、氧化锌、甲烷、二氧化碳、柴油、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件规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下发的《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文件规定,结合拟建项目情况综合分析,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磷酸锌、720吨三聚磷酸铝、720吨缩合磷酸铝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噪、防高温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拟建项目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应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因此,该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预见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写
的《石家庄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磷酸锌、720吨三聚磷酸铝、720吨缩合磷酸铝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分析符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且基本准确、全面;报告对劳动者预期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价结果基本客观、可信;报告提出了消除职业健康风险或降低职业健康风险的工程防护技术措施建议。同意通过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还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1、完善建设项目搬迁的有关内容;
2、细化项目的周边情况、主要设备设施、供电及主要建(构)筑物的介绍;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4、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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