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03
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名称 | 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盐山县小庄乡南徐小庄村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文广:16603178968 |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 耿志强2020年4月2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文广 | |||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
吴宝峰、张志伟 2020年4月7-9日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 2020年4月7-11日 | |||
项目简介 |
该公司始建于1996年,目前公司设有φ1524特大弯管推制机、φ530弯头冷推机、1600吨推制机、车床、锯床等设备。目前该公司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各工序生产状况良好。 本次评价为该公司第二次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017年9月该公司委托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第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自上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来,该公司于修磨车间增加除尘罩及布袋除尘器;于成品发运车间增加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他工艺方面未发生变化,生产运行情况良好。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制度已经建立、完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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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工种 | 危害因素 | 检测结果 | |||
推制工 | 噪声 | 84.3dB(A) | ||||
高压车间操作工 | 噪声 | 79.8dB(A) | ||||
白钢车间操作工 | 噪声 | 75.8 dB(A) | ||||
机加工 | 其他粉尘 | 2.39 mg/m3 | ||||
噪声 | 80.4 dB(A) | |||||
抛丸修磨工 | 砂轮磨尘 | 1.50mg/m3 | ||||
其他粉尘 | 2.01 mg/m3 | |||||
噪声 | 87.3 dB(A) | |||||
焊工 | 锰及其化合物 | <0.006mg/m3 | ||||
二氧化氮 | 0.0349mg/m3 | |||||
一氧化碳 | 3.4mg/m3 | |||||
臭氧 | <0.01mg/m3 | |||||
电焊烟尘 | 1.95mg/m3 | |||||
紫外辐射 | 0.11μW/cm² | |||||
噪声 | 81.9 dB(A) | |||||
成品发运工 | 甲苯 | <1mg/m3 | ||||
苯 | <0.6mg/m3 | |||||
二甲苯 | <3mg/m3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该公司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该公司核管配件生产属于金属制品业——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金属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行业。 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所列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其接触人数为19人(大于10人),该结论符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中应将风险类别升级的相关规定,故判定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指导监督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3)对警示标识、告知卡、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4)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除尘器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在进入密闭空间或设备内进行检修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并有同伴监护和现场救援设备。 6)在目前基础上应保持、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应该更醒目。 7)不断完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应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其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开展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指标,及时治理;及时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做好记录台帐,确保防护设施防护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