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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18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要点》通知
18-02-20

2018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为重点,继续深化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完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健全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强化依法治理,有效遏制尘肺、中毒等职业病高发势头,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持续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职业健康职责。

(二)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三定方案”。按要求开展信息通报,完善通报内容,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沟通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健全评估考核机制。一是深化职业健康考核,加大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考核力度,增加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考核中的权重二是继续开展季度跟踪问效,完善问效指标、打分方法和报送要求,按季度对各地执法监察、危害普查申报、“三同时”、宣传周、定期检测、现状评价、档案建设、专项治理、病例报告、联席会议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序打分。三是推动职业病防治考核评估,重点评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抽查用人单位反映政府和部门的监管情况。四是科学设定问效评估指标,根据各地上报数据、企业详单、检查情况等,分别与企业基数、GDP等比值进行排序,使季度问效和考核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五是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并重,全年考核总成绩分三部分:季度问效占30%,中期评估占30%,与安全生产共同进行的年终考核占40%,最后综合排序,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以省安委办名义每半年向各市政府通报。

(四)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一是按照《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和《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规划目标、具体指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和阶段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逐步实施二是做好规划的统筹推动和宣传贯彻,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三是谋划实施“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重点项目,与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和我省安全生产规划相衔接,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科技兴安、本质健康。

(五)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部门间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通报、举报受理、重大事件处置以及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认真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行动

2018年为“职业健康执法年”,对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执法监察。

(一)做好安排部署。一是制定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二是统筹协调,将职业健康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把执法年活动与日常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年活动深入有序开展。三是纳入考核,将执法工作纳入季度问效、职业病防治评估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二)明确执法重点。重点行业:一是汽车、铅蓄电池、陶瓷、耐火材料、水泥、石材等总局部署的专项治理行业。二是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三是易群发职业病的县域经济治理行业重点企业:一是发生报告病例或疑似职业病的。二是有新、改、扩建项目的。三是检测超标的。重点内容:制度档案、机构人员、项目申报、三同时、检测评价、警示标识、工程防护、工艺技术、公示告知、培训教育、健康检查和事故报告等。

(三)创新执法方式一是观摩执法,指导、带动基层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二是交叉检查,抽调市县骨干力量实施异地执法。三是一体化执法,做到“查安全生产必查职业健康”,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四是联合执法,会同卫生、人社、住建、工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从职业病“防、治、保”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按计划执法,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的任务目标。六是暗查暗访,以暗查暗访为突破,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用人单位开展突击检查。

(四)确保执法效果。一是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于未按照要求整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二是依法关闭取缔,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坚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问题。四是做好总结上报,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统计表、执法文书和总结报告。

三、扎实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

利用今明两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一是安排部署,把普查作为各级安监部门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全力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二是制定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普查实施方案,明确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统计分析和总体协调等措施和时限要求。三是明确重点普查重点危害因素为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普查的重点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等三大类信息。四是认真组织,各级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分管负责人紧盯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实施。是检查考核,加强对普查的检查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组织不力、进展较慢的地区要予以通报,并将普查纳入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重点考核。六是实现共享,普查数据将与国家申报系统、省局信息平台实现互联共享,通过对普查数据的汇总与研究分析,建立普查数据综合应用机制,为创新监管方式提供支撑。

四、继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一)明确治理范围。一是完成规定动作,继续做好汽车和铅蓄电池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二是狠抓粉尘治理,从2018年开始,将粉尘危害严重的水泥生产、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到2020年实现粉尘危害有效遏制。三是实现重点覆盖完成国家和省局确定的专项治理基础上,对易群发职业病的县域经济开展治理,治理行业名单要上报省局备案,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

(二)落实企业责任。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求,全面发动用人单位按照“八查八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彻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特别是缺少基本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等,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

(三)确保治理效果。一是建立台账清单,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以及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二是严格治理方法,继续实施专项治理“八步工作法”: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机构跟进、试点带动、执法推动、转型升级和回查巩固。三是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季度问效、考核评估、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电话调度等方式,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地区或部门,进行全省通报。是严格执法监察,要结合“执法年”行动,对治理行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按要求上报汇总情况和执法文书。五是实施联合惩戒,对重点难点问题,将下达省政府整改令或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五、积极推动职业健康改革创新

(一)发挥工伤保险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印发的《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利用工伤预防费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今年省级的培训重点是冶金行业的管理人员、非煤矿山企业班组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班组长。各地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将更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纳入培训范围。

(二)实施职业健康群防群治。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将职业健康纳入城乡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要遵循“依托既有网络、注重条块结合、合理匹配监管任务与力量”的原则,明确属地监管、网格化监管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加强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障待遇,强化典型引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支撑作用,确保网格化监管高效运行。

(三)积极推动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安排部署,制定本地区分级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实施步骤、工作时限等要求。二是组织实施,按照科学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指南》,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综合评定,将职业健康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聘请行业专家协助开展评定工作。三是企业管控,督促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设施、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四是分级监管,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的,以指导为主;对中风险的,实施监督和指导;对高风险的,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

(四)建立健全暗查暗访机制各地要把暗查暗访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列入工作重点。一是明确工作对象,结合媒体报道、信访举报、新发病例、检测结果等线索,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实施暗查暗访。二是采取多种方式,重要时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采取事前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进行暗查暗访三是检查主要内容,包含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及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行政执法指令、隐患整改和吸取事故教训情况等。四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遵循“制定方案、现场检查、通报反馈、督办整改和严肃问责”的工作程序,加大对现场问题隐患的排查力度,利用现代化影像设备,提高现场抓拍、记录能力,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隐患。五是注重结果运用,根据暗查暗访结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履行执法程序、挂牌跟踪督办、系统内部通报、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管理、下达省政府整改令、向组织部门通报及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等措施,确保引起重视、整改到位。

(五)推进职业健康科技创新。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争取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项目支持,依托大中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职业健康科技应用及创新工作机制。二是结合国家、我省和各地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限制淘汰目录,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三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强化技术综合服务,减少、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及设备,一律按照规定的时间表严格执法,确保按规定限制和淘汰。

六、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全力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一是高度重视,各地要尽早谋划,制定专门的活动计划,保障人员经费,广泛动员、形成合力。二是扩大范围,改变往年点式宣传的做法,使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三是提高层级,各地要认真组织由政府主管领导,安监、卫生、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宣传周的启动仪式,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我省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四是形式多样,采取文艺汇演、在线访谈、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影视展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基层送法、专项执法和典型曝光等方式,区分不同层面不同对象,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形成联动,积极发挥联席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全体动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组织发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其他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宣传报道,放大宣传周活动效果

(二)强化监管监察能力培训。一是明确培训内容,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总局五个部门规章和企业职业病防治“十项管理措施”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全面提升安监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业务水平。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周末大讲坛、视频会议、监察员培训班等形式,采取专家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手段,丰富培训课程安排,生动有效的传授职业病防治知识。三是扩大培训范围,职业健康业务培训要面对安监系统全体干部,逐步向基层安监站队伍拓展,以满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需求。四是注重效果考核。加大对培训效果的检验考核,对各种形式的培训,都要做到逢培必考。

(三)推动企业做好职业健康培训。一是做好培训计划,督促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人员、时间等内容。二是确保全员培训,指导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班组长、农民工和接害职工为重点,开展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实现“全员懂职业病防治、人人要职业健康”三是严格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工人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从事接毒接害作业。四是提高培训效率,鼓励企业实施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培训,按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要求,编写或选用符合不同层次、岗位和人员需求的教材,实行按需施教。

七、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一)严格实施“三同时”监督核查。一是落实项目报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安监部门报送验收方案和工作报告。要建立“三同时”管理台账,对接收的材料进行专门登记,并出具回执。二是做好项目核查,以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为重点,积极开展“三同时”核查,对危害严重目做到100%核查,危害一般和较重的核查率不低于30%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三同时”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查职业健康必查三同时”,要主动与发改、工信部门沟通,根据各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公示信息和项目清单,开展专项执法。

(二)深入开展危害申报。持续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逐步增加申报在季度问效中所占的分值,将各地申报企业数与上一年度GDP挂钩,并纳入考核体系。在今后的评估考核、督导检查、执法监察、抽查暗访等工作中,检查企业名单将直接从申报系统中抽取。年内,重点行业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95%以上。

(三)持续推进检测评价。一是全面推进检测评价,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按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二是认真实施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检测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142号),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送检测、评价报告,并按要求接收报告,及时出具回执,不得以检测结果超标为由拒收报告。三是充分利用报告结果,对检测超标、评价不合格的,要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执法跟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继续抓好“两个档案”标准化。一是推动档案建设,持续推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标准化工作,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两个档案”二是提高档案质量,指导用人单位依据检测、评价、申报、执法、体检等结果,持续完善“两个档案”,提升管理质量,确保档案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三是依据档案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按照档案中危害因素列表、接害职工名单、设施设备清单、防护用品记录、工作场所划分等内容,有针对性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通过档案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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