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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 赞皇县国顺 1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1-07-30

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
赞皇县国顺 1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赞皇县国顺 1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赞皇县张楞乡、西龙门乡 联系人及电话 范圣光 15532126697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安子介
2021.12.14
用人单位陪同人 范圣光
项目简介 赞皇县年平均辐射量为4771.8MJ/m2(1325.5kWh/m2)属于资源“丰富”地区,适合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因此,该公司拟投资75000万元,建设一套150兆瓦光伏电站。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计接触水平 工频电磁场、噪声、六氟化硫及分解物
预计以上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满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可行性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太阳能发电。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相关规定,太阳能发电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较重的行业。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下发的《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文件规定,结合拟建项目采用的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综合分析判定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赞皇县国顺 1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噪声、工频电场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设立的职业卫生条件,该项目可行。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赞皇县国顺 1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的描述基本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基本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面,项目建设在山区,巡检时夏季中暑、冬季防寒进行识别,防止疾病发生。
2.应急救援方面,增加防紫外线灼伤,冻伤药品。
3.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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